“啧。”
林城却被逗乐了。
他见过的混混多了,近的就不说了,什么龙哥,三爷的。
远的,就更多了。
他小时候,因为差点在医院跑丢的事,把老妈差点吓死,后者就勒令在乡镇老爸要么调回城里,要么公务员不干,也得回来带娃。
老爸自然是想方设法的调回来,毕竟那会他都是股级了,丢了多可惜啊。
于是他就找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让一个老同学林城兄妹俩。
这个人,当然就是王正了!
毕竟,哪个人贩子敢去公安局偷孩子啊。
王正他那会正在区里当派出所副所长呢,也忙,但老同学发话了,哪有不答应的道理,每次就把才几岁的兄妹俩带着一起上班。
那几个月,真是让林城大开眼界了。
什么街面上的霸王,常年穿着布鞋、号称最能打的红棍,混混头子,到了所里面之后,一个比一个乖巧,一个赛一个懂事!
为什么这么听话?
当然是帽子比他们更凶狠了!
以前的警察可不跟你讲什么文明执法,礼貌执法,面对罪犯那就是四个字,重拳出击!
什么套着报纸打、头顶山盯着茶缸子,就干你一大套……
最绝的是,不但表面看不出伤,验伤都查不出来!
而在这样的铁拳之下,什么狗屁仗义,忠义,一瞬间就抛之脑后了。
以至于,现在的王叔叔还怀念当初呢,那才叫真正的执法。
现在,你跟我玩混呢?不好意思,华夏根本没有这个土壤!
“什么人啊?黑社会吗?”
林城似笑非笑的道:“不会我再说两句,你就要给两耳光吧?真的吓死人了!”
“你……”
刘鑫被这么套路搞的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话都放出来了,只能做出凶戾的样子,硬挺着道:“你真以为我不敢是吧?!”
“那就来啊。”
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