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以后,我去站前夜市儿的地摊上,给蒋小涵买了双小布鞋,并准备打车将对方送回家。可蒋小涵一直在推脱,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那会儿的我挺强势的,甚至有些大男子主义,现在想来都感觉不可思议。反正在我的坚持下,我拦了辆出租车,并将对方送到了家门口。
下了车,我才知道为什么对方执意不让我送她回家。原来她家住的是那种超过二十年以上的老楼(具体地址我就不说,),用三个字来形容的话就是:脏、乱、差!
其后不论我如何献殷勤,对方都不让我再送她了。于是我只好目送着蒋小涵一瘸一拐的离去。
可以说她家距离我所在东四小区的婚庆店儿不算远,走路的话最多也就十几分钟。而且打那次以后,蒋小涵开始经常到我店里坐一坐。有时候坐到我打烊,咱俩就会一同出去压马路,走到文庙花园后,还会吃上一碗麻辣烫,或者其他的路边小吃。
我不知道那跟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算不算是谈恋爱,毕竟那会儿我还没有从与楠楠分开的阴影里走出来,只能说有个同龄的异性陪着挺好。
日子真不禁过,一晃三个多月就过去了,那天晚上我在睡觉之前接到了她的短信,说第二天她过生日。于是坚持熬到了十二点后,给对方发了条信息,祝对方生日快乐,然后我就失眠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当天晚上心情特别的烦躁,想到以往跟楠楠相处的日子里,每年她的生日,我都会送给对方一枚珠宝首饰作为生日礼物,每每想到这里,就感觉心里跟千万根针扎的似的,特别的揪心,特别的难受。
越想越纠结,干脆一骨碌从床上爬了起来,披上件儿衣服,点燃了香烟,透过二楼的落地玻璃,瞧着楼下马路上落寞的街道,越看越悲伤。
第二天不到八点,我就揣着银行卡去工商银行支取了几千元钱现金,随后去新世纪附近的金店购买了一对儿彩金的耳环,准备送给蒋小涵作为生日礼物。
老人常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