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反正失败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继续回去送报纸,埃洛伊斯说的对,没什么好紧张的,只要他勇于开口。
况且,只有这里的前台是一位看起来随和的夫人,不像别的律所,都是清一色严肃的先生。
他给完报纸,迟迟站在前台边,咽了咽口水,与前台的夫人对上视线,问道:“夫人,我想请问,您这里招不招杂工?”
前台的夫人姓罗姆德,她的丈夫是这里的会计,而她是这里的前台,主要负责接收信件,以及协助安排律师莱逊先生的日程工作。
“杂工?”
见罗姆德夫人在思索,托马斯又赶忙继续说道:
“我识字,会算数,也会打扫屋子,可以扫烟囱,我对纽约的街道很熟悉……”
托马斯绞尽脑汁的说出了他所有会的东西,他甚至有些结巴,说完就闭上嘴巴,等待着被拒绝。
罗姆德夫人上下打量了这个孩子,他个子不高,送报纸还算勤快,虽然看起来不甚机灵。
“要说缺,我们这里还真缺少一个跑腿帮闲的人。”
罗姆德夫人的意思是,像擦窗台,打扫废纸,擦书桌,跑腿送东西这样的活儿,确实还没人干,可要说缺人,这样的活儿,她平时也会顺手做了。
那些大一点儿的求职小伙子,总会来问她招不招律师助理。
从未有人问过她,还招不招勤杂工,毕竟勤杂工又不可能学到律师的本事。
莱逊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他从不喜欢过分狡猾的小伙儿,也不喜欢用助手。
虽然律所的其他律师生意不错,但作为老板,莱逊先生却从不招一些能给自己带来派头的下属,对待事务所的管理,他大方,却又不上心。
这样的事罗姆德夫人可以做主,她想着自己能轻松一些,就询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你的年龄太小了,如果到我们这里来做杂工,也是需要担保人为你写推荐信的。”
托马斯闻言立刻将自己的姓名以及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