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深夜却一点也不困,继续认真地听着姜缘的讲述。
与先前的一个简单切面不同,这一次听着姜缘完整的讲解,听众们对于基本演绎法与福尔摩斯这一角色有了更加立体的认知。
开篇的简单介绍后,姜缘讲述了半个小时的时间,随着一封信件的送达,血字的研究这一故事的核心案件,也终于面向听众揭开了面纱。
信件由警察厅的长官葛莱森寄送,前夜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发生了一桩惨案,现场有一名男性死者,死者身上并没有找到伤痕,屋子内有几处血迹,但并无打斗迹象,在死者的口袋中名片写着“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
除此之外,现场并无其他线索,因此葛莱森寄来了信件向福尔摩斯求助。
福尔摩斯收到信件后,准备即刻前往案发现场,顺带地把华生也给一起带上了路。
这是一个阴霾雾气弥漫的早晨
姜缘以淡漠的语气念着旁白,随着姜缘的讲述一副时代画卷已在不知不觉中向听众们揭开了一角。
福尔摩斯与华生同行,前往案发现场,仔细观察了周边环境,接着进入现场检查了尸体。
检查过程中,在死者身上发现了一只掉落的金戒指,戒指模样普通,大家研究过后,一致认为戒指是给一位新娘佩戴的。
除此之外,警察厅也在现场发现了一些物件,些许金饰品、名片、七英镑零钱、两封轮船公司的信件。
信件一封寄给锥伯,另一封则是寄给名为斯坦杰逊的人。
现场还有警察在房间角落发现了写着rache拉契的血字。
对于这一发现,福尔摩斯独自叨叨地检查了二十来分钟,似乎得出了一些发现,但并未与人分享。
而在离开现场,去寻找前夜发现尸体的警察前,福尔摩斯也告知了自己的一些分析判断。
这是一桩谋杀案。凶手是一个中年男人,身高六英尺多。我推断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