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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夹馍,这个名字毋庸置疑就是个虚假宣传。
明明就是馍夹肉。
至于为啥要叫"肉夹馍"不叫"馍夹肉",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维特根斯坦曾说过,一切哲学问题归根结底都是语言问题。
最初的叫法毋庸置疑是馍夹肉。
但三秦的方言导致"馍夹肉"听起来就是"么(o)夹肉"。
"么"在三秦方言是"没有"的意思,言下之意就是"没有夹肉"。
所以来个大反转就成了今天的"肉夹馍"。
关于肉夹馍的来历,查阅各
种资料发现各类版本很多,首先最常见的版本就是来自古代的传说。
而其次,就必定是迷路美食家乾隆皇帝,反正他是路盲,经常找不到路,然后发现一个当地美食。
基本就是一个套路,不提也罢。
卿云觉得最靠谱的,还是唐爸当年提过的《长安市志》第四卷·经济的说法。
民国14年,蓝田樊炳仁在长安城经营售卖腊汁肉,但在经营中发现来吃饭的多是挑行李的伙计,挑着行李不方便进店,因为他们还要看着行李,于是他就把腊汁肉和白吉馍结合,将腊汁肉夹在馍中,这样就方便了食客一只手扶着扁担一只手拿着吃。
从此便诞生了肉夹馍。
所以,最正宗的肉夹馍店,必然就是樊记腊汁肉店。
当然,长安本地人是不这么认为的。
在长安本地人口中,你只能得到这个答案,"俺屋门口儿的最正宗!"
最多还能得到另外一个答案,"俺妈奏哈滴的最好吃!"
好吧,这也许就是最真实的长安肉夹馍,最真实的长安人生活。
所以,在唐芊影的指路下,车子根本没在回民街主街停,经过鼓楼后再穿出城墙,直接来到了竹笆市,径直停在了樊记腊汁肉店的门口。
不过,让李雅丽惊诧莫名的是,卿云让她们呆在车上,自己下车去买,却只买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