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要衣服好了。”
“好吧,那我就只能要那双鞋子了,希望他和我的尺码一样。”
三句两句,这几个小混混就完成了初步的分赃,罗森看的好笑,他没想到,这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离谱的抢劫犯,仅仅是为了几件衣服,和一双鞋子。
但再怎么好笑,也不会改变他们的结局,罗森没有跟这几个混混废话,从腰间拔出手枪,快速扣动扳机,将三人直接爆头击杀。
这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三名混混看上去竟像是同一时间中枪,又同一时间倒地,只一瞬间,就结束了他们罪恶的一生。
“我得赶快了,天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不长眼的人,会来找我的麻烦。”
对于这些普通的混混,罗森自然是不怕,可谓是来多少,就能解决多少,但今晚的首要任务是干掉金并,不是打击犯罪,还是别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不入流的小角色身上了。
他继续朝前走去,转过一个街角,期间不时抬头四望,寻找着合适的狙击地点。
但突然间,罗森的心头升起一股警兆,他迅速转头,只见空中射来一连串的飞镖,直奔他的各处要害而去。
来不及闪躲,罗森掏出格洛克34手枪,直接扣动扳机,将袭来的暗器一一击落,但饶是他反应如此之快,却还是有一枚飞镖突破了火线,打在了他的身上。
好在他早有准备,身上的穿着的风衣,是由大陆酒店特制防弹材料制成,这才有惊无险的挡住了这次偷袭,全身上下毫发无伤。
不过,尽管身体没有受伤,罗森的心头却是蒙上了一层阴影。
“怎么回事,我怎么可能失手?”
自打获得了野比大雄的人物卡,他的枪法就得到了飞跃式的质变,成为了一名百发百中的神枪手。
不,就连用百发百中这个词来形容,恐怕也不是十分恰当,应该说,只要是在射程之内,罗森就可以开枪命中任何他想要命中的目标。
虽然有点过分,但事实就是如此,不过这一回,他失手了,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