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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吾最爱莲(1 / 4)

从一行人缓步登山之处,就有很多人投来关注的目光,一方面在于论家世,论门阀,走在最前面的李楷是今日当之无愧的翘楚,而且早在今年初其母长孙氏就在择婿,而且今日长孙氏也在场。

另一方面在于,前一拨登山的范阳卢氏子弟卢承基自承抛砖引玉因为,今日东山李怀仁亦至。

当六人直趋凉亭外站定的时候,绝大部分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李善的身上。

纵然身边有太原王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诸家子弟,但这个少年郎却是最为夺目的存在。

只身穿一袭普普通通的青色长衫,腰间佩戴暗色腰带,对比起来李善看上去颇为寒酸,其余人无不华美服饰,腰环玉带,还镶嵌着美玉珠宝但李善依旧最为醒目。

举手抬足之间,从容镇定,顾盼左右,却神态自然,嘴角挂着温润的笑意仅仅这一点就吸引了绝大部分人的注意力。

要知道今日登山来拜的都是世家子弟,大都未成婚,大部分都在二十岁上下,甚至还有不少十四五岁的少年郎虽都是权贵子弟,但一头撞进女儿国,不免有些拘束。

之前罗阳就心神恍惚,背诗都背错了让卢承基不得不出面。

当然了,不得不承认,长得帅,也是个重要的原因。

毫不夸张的说,今日登山诸人中,论黑,李善排在首位,论帅,也是排在首位的。

而当李善用看似平淡的口吻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的视线都投了过来一直拉着姻亲故旧聊天的崔信之妻张氏也终于看了过来,因为一直应付她这位夫人目不转睛的盯住了李善。

功名当自取,无论在什么样的时代,无论是科举盛行还是门阀专断,这样的言行都会受到追捧。

罗寿被这句话堵的胸中烦闷,身侧的罗阳更是脸色铁青,双手都在发颤偏偏一时找不到反驳的话。

未至弱冠,爵封县公,诗才扬名,自取功名如果是其他人说,只能说是有志气,而李善已经做到了。

今日登山儿郎中,论家世,李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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