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装着一只腕表,以及保卡和说明书。
陆程取出那块腕表,递给季微,“季总,给我戴上。”
季微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但还是接过表,戴在他的左手腕上。陆程盯着季微的双手,眉头轻蹙起,他忍不住对季微说,“你左手为什么一直戴着手套,不能取下来么?现在是睡觉时间。”
季微垂眸看了眼左手,才说,“不想取。”
“为什么?”
季微胡说八道,“受过伤,有疤痕,不好看。”
陆程愣了一下,低声对她道歉,“不好意思。”
“没事。”
手腕表带长度很合适,陆程欣赏了一会儿,就取了下来放回盒子里。
他穷了二十几年,后来做了安凯酒店的总经理后,虽然也赚了钱,也买过贵表,但他买过最贵的也就一块十几万的爱彼腕表。
这是他戴过的最贵重的一块表。
陆程将手表盒放床头柜,躺下后,闭眼睡了会儿,却没睡着。
季微像是睡着了。
陆程忽然睁开眼睛,他淡淡开口说道“等我以后赚钱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告诉我,我能买得起的,都给你买。”他声音很低,像是希望季微能听到,又怕她会听到。
季微无声地睁开了眼睛。
陆程是个男人,他也有自尊心,收到季微送的这么贵重的礼物,他自然也感到开心,但身为男人的自尊心又让他难受。他想要给她一份像样的回礼,可他又穷,买不起季微用得着的那些昂贵东西。
季微感到心酸。
她想起少年时候的一些事。
那时候,陆程在读高中,他们家在郊区,高中学校却在禹城市内。因为太远了,校车不到他们那个区域,坐公交车跟地铁又太浪费钱。
那个时候,为了节约几块钱的车费,陆程天不亮就得起来,先用电瓶车将陆瑟送到学校,再自己一个人骑电动车赶到校车经过的最后一站的站台。
他还要坐四十分钟的校车,才能到达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