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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戾这边有一百多人,丰收这边虽然只有三十几个人,但却有二十几条恐狼。
恐狼的战斗力,一狼就能抵两个族人。
阿戾他们不会把野兽放在眼里,可对这个能和丰收他们生活在一起的恐狼有着恐惧。
但更多的则是兴奋,只要他们把别人部落抢过来,这些野兽那就都是他们的。
就如小飞鸟一样,成为他们的,替他们杀人。
等到部落抢过来后,他们也会让这些野兽听自己的话,然后再带着它们把周边所有的大小部落都杀光去。
想想那种刺激,阿戾就兴奋的全身都有力量。
他没舍得对恐狼下手,他朝着一个穿衣服的敌人挥刀。
“靠”丰收把自阿瑟那里学来的话,用在阿戾身上,手中红缨枪横扫,打在阿戾左腰。
枪身有弹性,打在阿戾腰上,还弹了几下。
这种如鞭子般的打法,让阿戾疼能跳起来,急速退后,感觉腰间火辣辣的疼,疼的连吸气都疼。
丰收急速退后,又迅速跨前一步,枪出如龙,刺杀一个食人,双手用力一挑,把食人挑起,扔向阿戾。
阿戾满身戾气,这是他当族长的第一天,他绝不能被别人看扁去,他要把眼前这一队人给杀掉。
为了让族人们崇拜自己,也为了向暴厉祭祀证明自己。
阿戾看都不看一眼摔下来的族人尸体,握着长矛朝丰收刺去“死吧你”
丰收也怒吼着朝他冲去“老子弄死你”
喊阿瑟的口号,错不了,瞬间就感觉自己气势不一样。
长矛是用石头磨成刀片,再卡在棍子上的,这个棍子是树枝上削下来,没有韧性,只是棍子。
红缨枪的枪身是木什千挑万选选出来的,棍身经过打磨,不但坚硬,还有韧性,能坚硬劈石,也能韧性的甩飞出去再弹回来。
长矛对上红缨枪,直接被拍成两截。
阿戾看着断成两截的长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