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止甯冷笑一声,从椅子上跳下来,扳起琦玉的下巴,叫她好好看着桌上木匣子里的东西。
“你想说那些笔都是我生气时给摔坏了,是吗?”
“奴婢不敢……”
“哇,真是好笑,现在还有你不敢的事情吗?你跟着我这么多年,别的没学会,胆子倒是越练越大了!你好好看看,那些摔坏的都在这里,都拿金子重新镶了,一共四支。再加上笔架上的三支,一共九支。还有五支上哪儿去了?”
“奴婢……”
琦玉原本被扇得发红的脸又刹那间像死了一样灰白。
这些毛笔是十年前霍王氏老太君买给二小姐的生日礼物,那时候霍止甯四岁,看着哥哥整日去私塾读书写字,好生羡慕,哭着嚷着也要跟去。
奈何霍镇达又是一个思想极其固化之人,女孩子怎么可能去私塾读书呢,那不是坏了规矩嘛。
说什么都不肯,甚至连专门给霍止甯请个老师来家里教都不肯。
霍镇达认定了“女子无才便是德”,他的女儿,一定要培养成娴静温柔,会女红针织,不会读书识字的标准大家闺秀。
可这显然不现实。
不会读书可以,不会认字能行吗?
连霍王氏老太太一个八十岁的老太婆都识字,否则怎么看经书?闹呢。
霍王氏虽然不怎么反对儿子的做法,但也不赞成。
女孩子长大了选个好婆家自然是最要紧的,但能认几个字,读几本书也不是什么坏事。
所以最后霍王氏老太太做主,给霍止甯请了个年长的老秀才来家里教书,一共只教三个月,只教认字,不教别的。
这十二支毛笔就是霍王氏老太太送给霍止甯的。
一支二十两银子,十二支,一共二百四十两银子。
琦玉走了五支,相当于偷走了一百两银子。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琦玉,我记得你的月钱在府里不算少的吧?只比伺候老太婆的碧桃少三两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