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山最讨厌的就是臭虫,小时候流浪的时候没少被咬,一咬一片红疙瘩,可痒了,那会没钱买药膏,只能硬扛,红疙瘩要好久才能消。
再次见到臭虫,逢山瞬间浑身难受,像是几個月没洗澡的刺挠,立马提溜起小狼崽的后脖颈。
对付臭虫,逢山用过敌敌畏和66粉,还用太阳曝晒过,现在冰天雪地里到哪找这些玩意,太阳就更别指望了。
目光落在柴火炉上煮的一锅雪水,是纳什准备用来烫雷鸟毛的,臭虫用开水烫也管用。
“纳什,快给锅里加雪,狼崽身上有臭虫。”
纳什一听,连忙掀开帐篷,捧起积雪丢进炖锅里,伸手在锅里试了些水温。
“可以了。”
逢山提溜起小狼崽,在惊恐叫声中,直接按进炖锅里。
王子看到这一幕直接傻眼。
护食而已?
打一顿不就好,有必要丢锅里煮。
以后可不能护食了。
不过话说回来,煮熟好不好吃?
小狼崽没入热水中,从刚开始的惊恐慢慢变的舒服,热水在毛发间流动,温暖整个身体。
可能是营养不良的缘故,不少吃不饱的臭虫被热水烫死,漂浮在水面之上,还有很多紧紧抓在皮毛上面。
尤其是脑袋,由于脑袋接触不到热水,就成为臭虫的救命岛,肉眼可见臭虫在小狼崽脑袋上爬来爬去。
逢山打个激灵,胳膊上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才想起来,自己可以用巫术啊。
可乐和王子就是使用了奴兽术,皮毛里才不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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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逢山连忙伸出手,对着小狼崽,口中念叨奴兽术咒文。
一道红芒从巫器骨戒飞出,落在小狼崽的身上。
下一刻。
密密麻麻的臭虫纷纷离开小狼崽脑袋,集体投入热水的怀抱。
过了一会。
逢山觉得差不多了,拨弄小狼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