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的《国际商业不动产运营商CREO》的培训名额。
由于他之前是零售商出身,再加上资金短缺,所以引入了一位开发商合作者。老板是一位女强人,检查院背景下海经商,在当地政府有很强的上层人脉。合作条件是对方负责全面建设,拥有住宅部分的产权并自行销售。商场部份加地下共6层,其中下三层产权归原公司所有,上三层产权归对方但租赁给李明,整体由李明经营。酒店部份的产权和运营权都归李明公司。这份看似公平的合作方式为之后双方的博弈和分歧及纠纷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第二个镜头拉到1975年,因为奶奶过早因病仙逝,我离开生活8年的童年乡村和爷爷一起被爸爸接回花河市。那时就和李明同住在“爱民街60号”的裤衩式小院。我家住在右侧的最里头,3家人。他家住在左侧的最里头,4家人,整个院子一共7家人。邻里关系非常融洽,逢年过节甚至平时周末谁家做好吃的都要互送品尝。每年春节初一早起第一件事就是给邻居拜年。只有那个年代才能真正体会“远亲不如近邻”的含义。
据我们亲切地称为大娘的李明的妈妈后来笑谈:我刚进城的头三个月每天站在胡同口看大街上车来人往,一副开眼见了世面的模样……
爷爷进城之后,因为在乡下养成了扫院子的习惯,因此进城里也闲不住,每天清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把裤衩胡同的左侧和公共部分全部清扫一遍,因为是土道,所以他的身上落了一层的尘土,但他选择回到家里关上门拍掉,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常常把屋里搞得尘土飞扬,气得妈妈直翻白眼并大声嚷嚷…
我和李明年龄相仿,他比我长一岁,自然就成了好伙伴。几乎天天混在一起。但我俩不在一个小学,他上的是“反帝小学”,我读的是“育红小学”。后来合并为“第十六中学”,我俩同校但仍不同班。
他还给我介绍了他的同窗好友,与我俩家仅一道之隔“五花大院”的张铁,仨个人不久就变为了铁哥们。这个大院七十年代末严打时曾经出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