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芷涵的眼圈红了,眼中含着泪珠,抬起头望向远方,轻声说道:“他本可以做个洒脱的文雅公子,可他背负的太多,我不能让他一个人扛下所有,我不能留在这里,我要去找他,至少我可以陪伴在他身边!”
陆言道:“可是小姐,他要顾及你的安危,他会分心的。”
方芷涵果决地说道:“我至少可以陪他一起死!”
陆言低下了头,他知道自己无论再说什么也没有用,钟月说的对,有些人活着是为了亲情,而有些人是为了爱情。
……
一辆宽大的马车缓缓地行驶在大道上,马车很气派,两匹拉车的马儿也很矫健雄壮,驾车的少年却一点也不气派,身材瘦弱,长相丑陋,甚至看起有些猥琐,他就是宋成。
马车行的很稳,不急不缓地向北方行驶,似乎并不急着赶路。马车旁一人骑着高头大马,此人皮肤黝黑,双眼如铃,高鼻阔口,手里握着一根胳膊粗细三尺长黝黑的铁棒,骑在马上犹如凶神恶煞一般,此人正是铁臂钢躯项雷。
马车里坐着两个人,一老一少,老的是酒鬼胡三,年轻的是林枫。
胡三半躺在软塌上,脸上的皱纹好像一夜之间多了很多,显得格外苍老。他抓起铁酒壶,小心地拧开盖子,凑到嘴边喝上两口。他刚刚将酒壶盖子拧好,便开始咳嗽起来,一直咳得腰都弯成了虾米一样,过了好一会,他终于止住了咳,缓了好久才将身子直了起来,他缓缓地抬起头,却看到林枫双眼之中竟是含泪水。
胡三喘息了一下,嘶哑着声音说道:“小混蛋,老子还没死呢,你掉什么眼泪呀!”
林枫一声不吭地看着胡三,这个老头虽然年龄大了,可是他的酒量一向很好,从来没有喝醉过,更没有喝了酒咳的时候,可是现在,他不仅咳,而且差一点咳没气了。如果他不是为了杀影子丹田被刺破的话,他现在仍然是那个穿着华丽、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活得超然洒脱的酒鬼。
胡三瞪了一眼林枫,道:“小混蛋,别弄的一副娘们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