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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7章 顶级狙击手“镰刀”(3 / 5)

心,这个秦天就是个抱女人大腿的货,就算他能研发出美颜丹和瘦身丸这样的产品,但他绝不是我的对手,朱市首也阻拦不了我,在天南市,我一定要做到唯我独尊,以后,凡是跟着我的,我会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利益,我也会让你贺家,光耀门楣。”

马尊被刺激了,很快在内心做了决定,坚定地对贺琅道。

在战场上,他遇到敌人,自然是一杀了之,要对付秦天,别的办法没用或许说效率太低,但要是杀了秦天,杀了苏白,秦朝集团自然土崩瓦解,那秦朝集团的分公司,还会存在吗?

到时候,王家要拿那块地,谁敢阻止?

朱市首要阻止,他就暗中解决掉朱市首,甚至解决掉闫州首,那么他在天南市和青州,必须能横着走。

此时的他,完全昏了头,他觉得有白宇大将军庇护,杀几个人没事。

但他哪里想到,秦天是他惹不起的存在。

夜色很快降临。

马尊草草吃了晚饭,就打了一个一个电话,给他的手下。

没多久,一个三十几岁,一只眼睛上有一个刀疤的男子,就背着一个长袋子,进了马尊的住处。

这个男子,外号镰刀。

他是北荒军猛虎军团的一个顶级狙击手,也是马尊的心腹。

在战场上,顶级狙击手,就是收割对手的镰刀,因此,他外号镰刀。

在北荒,镰刀起码狙击过几百个敌人,是真正的从尸山血海里走出来的猛人。

不过有一次,他狙击敌人被一个武道强者发现,武道强者快速近身,差点将他斩杀,他眼睛上的那道刀疤,就是那次留下的。

最后是马尊救了他,从那以后,他就和“大象”一样,成为了马尊的绝对心腹,马尊的话,对于他来说,就像是圣旨一般,他从来不违抗,因为他觉得自己的命是马尊给的

马尊可不是一般的循规蹈矩的军人,他从北荒来天南市,还是带了不少枪械的,此时“镰刀”背的长袋子里,可不是什么吊杆或者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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