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穿红色兜帽长袍的光头男人从停靠纽约的火车上走下,他来自阿巴拉契亚山脉之上的亚特兰大。
这人腰间挂着一枚葫芦,葫芦里装着白酒,左手不断虚握,像是很不习惯少了一样东西。
光头男人面白无须,原本强壮的肌肉逐渐“萎缩”,但浓缩才是精华,剔除曾经的虚浮后,他感觉浑身上下更有力气。
由于身材高大,骨架宽,他无法凝练出一丝妩媚,却更符合白面小生的气质。
若不是头顶有纹身,眉间划下一条狰狞的疤痕,想必会有很多富婆追捧。
只是现在的他,早对女人无感。
他的心中唯有一人,那便是强大、神秘又美丽的东方不败大人!
“得先去弄一把好剑。”
光头男人看了一眼车站大厅屏幕上正在享受聚光灯的亚当·史密斯,露出一抹嗜血的笑容。
“虽然你出现更早,但我才是东方大人最忠实的信徒!”
看过一眼后,光头男人大踏步走出车站,直奔唐人街。
这个光头男人名叫强尼·泰森,曾经是一位混迹在亚特兰大的地下拳击手,靠着卖命赚取一点微薄的佣金。
不要觉得地下擂台赛每晚流水数以百万计,就以为打黑拳能发财,大部分抽水都由主办方拿走,提供拳手的俱乐部随后又要抽一大笔,落到拳手口袋的钱九牛一毛。
当然,如果你能打出名气,自带流量,主办方会提供更高的佣金,甚至愿意分出一部分收益。
但这一切都是通过消耗有限的寿命换来的。
地下拳击手没有几个能寿终正寝,不是死在拳台,就是死在病床上,哪怕侥幸退隐,晚年也会饱受暗伤之痛,赚到的钱大部分要花在治病上。
强尼·泰森就是一名苦逼的小拳手,每次拼死上台,结果拿到的钱甚至不如去“零元购”,一次重伤后,俱乐部抛弃了他,他只能靠着最后一点积蓄治病、度日。
那个夜晚,他已身无分文。本打算用跳楼终结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