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京本是一名泼皮。
不过在村子里混不下去之后,来到了长安城。
折腾来折腾去的,靠着跟文曲书铺合作,倒也让他折腾出了一点名堂。
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说白了,就是有了点小钱钱之后,不回去炫耀一把,心中就不舒服。
田京自然也不例外。
原本在村子里,他是最不受待见,最被人看不起的。
连带着他的父母都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来。
“哟,田京,你这是从哪里借来一辆自行车啊?”
田京刚刚进入村子里,就碰到了熟人。
事实上,在这个小山村,就没有几个人不是熟人。
“昨天刚刚新买的,今天正好有点事情回来,就没有去坐公共马车,直接骑着自行车回来了。我给你说啊,这最新上市的永久自行车,骑起来可真是带劲,我今天早上从长安城出来,也就是花了不到三个小时就到家了。
这还是我没有使出全力,否者两个小时就能到呢。这可是比以前坐公共马车要方便很多,不用再步行走一段村路了。
并且你看,这新款的自行车,使用的是链条传动,骑起来不费力,哪怕是连续骑行几小时,也没有问题呢。”
今天碰到第一个熟人,田京自然要好好的炫耀一下这辆自行车。
据他所知,除了隔壁的蜜桃村,他应该是附近第一个买自行车的人。
如果把范围限定在新款的永久自行车,那么他就是附近第一个买的人。
虽然只是九百九十九唐元一辆,跟奔驰四轮豪华马车没有办法比,但是村子里能够直接拿出一贯钱的去买自行车的人,并不是很多。
果然,田京这话说完之后,就从对方脸上看到了一丝羡慕的表情。
这种表情,他在村子里待了二十多年,可是第一次从别人那里感受到呢。
“听说你在长安城发达了啊,可别忘了我们啊。”
“放心!我田京忘了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