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了大漠的深处,尚没全部剿灭,现在再与大唐为敌,只怕,只怕我们吐蕃的日子过得更为艰难,以后也难以更难获得四邻的信任,找个盟友,别人也不会相信我们的。”
言而无信,撕破盟约,那以后谁还敢相信吐蕃?这样一来。吐蕃也就没什么盟友了。
松赞干布眼里透着一丝坚毅的目光,自信地话:“我们圣山的雄鹰,向来都是孤独的觅食,并不需要拍挡,因为多一个拍档,它嘴里的食物就像要分给别人一半,一只强大的是雄鹰,是不需帮手的,圣山下的我们,也并不例外,至于和大唐开战,相信你也知道了原因,那是不得已而为之,举个例,现在的吐蕃,就像一头受了伤的小狼,而大唐则是一头牯牛,狼性凶狠,但现在受了一点伤,牯牛虽说也有一些旧患,不过体大而粗壮,身体每一块对狼都来,都是难得口中美食。”
“现在的问题是,小狼舔好了伤口,即使更强大了,但它还是狼,可是[牯牛]一旦舔好了伤口,它就不再是牛,而是蜕变以一头连狼都没法对付和抗衡的老虎,那得怎么办?就是那头牛还没有变得老虎之前,把他的四肢给敲断,这样一来,危险也就减了,若然让大唐练成适合高原作战的士兵,那我吐蕃再也没有争雄的能力,就算运气再好,也仅能偏安一偶,守着这片贫瘠的土地继续混下去,鹰都飞不出吐蕃,那还能叫雄鹰吗?我松赞干布宁愿轰轰烈烈地地死去,也不愿继续默默无闻。”
有赌未为输,一旦有机会,一个疯狂的赌徒敢赌光身上的最后一块铜板,而松赞干布就是那个疯狂的赌徒。
赞蒙赛玛噶闻言,低下头,她太明白自己这个哥哥的个性,好胜而倔强,一旦认定什么事、确立什么目标,别人就很难让他改变主意,那就更别说左右他的想法。
“哥,听说你要拿我腹中的孩儿去血祭,这,这是真的吗?”赞蒙赛玛噶终于问出此行的目的。
“是”
“为什么?他身上,也流着我的血啊。”赞蒙赛玛噶的情绪开始激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