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饮而尽。
楚喆闻言,顿时心神荡漾,再看楼香的模样,分明是眉目含春,眼波流转。
当下心中暗喜,莫非这娘们儿见到自己第一面,就被本宫的英姿迷倒?
一杯喝完,楚喆眼神已经有些迷离。
倒不是他的酒量差,而是他在京城喝惯了那些浊酒,而顺城驿馆给他们准备的东西虽然都是次品,但自从尝过楚嬴的五粮液之后,整个顺城的百姓们谁也不想再喝原来那浑浊不堪的浊酒了。
甚至原本那些酒坊在见识过楚嬴的酿酒技术之后,也都自惭形秽,要么追随楚嬴,要么转行,虽然百姓们也想给楚喆上劣酒,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了。
“好酒,这酒竟然比宫里的御酒还要好喝,没想到楚嬴竟然在封地里藏了这样的东西不肯上贡,他日我定要在父皇面前好好参他一本。”
两人一杯接着一杯,不多时,楚喆就已经醉眼朦胧。
这时楼香却突然一伸手抓住了楚喆腰间佩剑的剑柄,把楚喆吓出了一身冷汗,醉意立刻醒了大半。
却见到楼香只是拿着佩剑在半空中耍了个剑花:“殿下,奴家刚才说在草原娶妻的三条规矩,其二便是在娶亲之时,要亲手从女方手中拿过马鞭。”
哗啦!
佩剑在他手中猛地刺出,带起一片银光,配合着她的曼妙身姿,竟然让楚喆一时间看出了神。
“那敢问姑娘的马鞭又在何处?”
楚喆已经意乱神迷,此刻的他看着楼香的每一个动作,都觉得她正在暗示自己。
楼香转过脸来,借着烛光只能看到半张侧脸,却依旧美得动人心魄。
“殿下以为这马鞭当真是那么好拿的么?想要拿到马鞭,就要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打赢对方。”
当然,一般情况下男子都不会输给女子,就算双方实力真有差距,但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女方肯定也不忍心真用马鞭在自家情郎身上留点伤疤。
所以大多数时候,男方都能顺利拿到女方的马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