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时辰之后,徐晃开始攻城了。
“吼哈!吼哈!”一万三魏军精锐士兵开始分兵四个城门,举着盾牌,开始冲击城墙。
冲在最前面的士兵甚至连盾牌都不拿,低着头,举着攻城云梯就是一顿猛冲。
只有低下头,才能不让流矢射到他们的面部。
身上穿的重甲盔甲可以完美挡住箭矢。
这就是盔甲的意义。
挡住箭矢,挡住敌人的刀剑。
想要杀死这些重装士兵,要么用弓箭瞄准敌人没有防御的面部,要么只能用刀剑等近战武器攻击对方的颈部、关节等一些盔甲防御不到的地方。
而不是像电视剧那样,箭矢隔老远都能射死穿着盔甲的士兵,刀剑可以轻松划破盔甲杀死士兵。
如果盔甲这么脆弱的话,那打仗还穿盔甲干啥啊,几十斤重的玩意穿在身上,走路都费劲啊!
而且盔甲打造的成本还这么贵,打造一支重甲部队简直都要掏空血本了都。
相比之下,如果没有穿盔甲的话,那么不管是箭矢还是刀剑,都可以轻轻松松杀死这些轻装士兵。
哪怕是划破一个小小的伤口,破伤风也会要了这些士兵的命。
相比这些攻城的士兵,城楼上的荆州军则是用弓箭和小石头,不停地朝着城墙下的魏军扔去。
箭矢宛如雨点一般落下,虽然大部分都被盔甲挡住了,但偶尔还还能杀死那些不小心暴露面部的士兵。
弓箭在面对这些重装士兵最大的作用就是给敌方造成心理压迫。
感受到那宛如雨点一般叮叮当当射下来的箭矢,士兵心理会本能地产生退却。
反而是小石头,和金汁,在守城中起到了大用处。
小石子每次落下,都能砸死起码好几个魏军士兵,简直无往不利。
你是穿着盔甲没错,可你穿的盔甲再多,能挡住石头吗?
还有金汁。
这是高端的说法。
准确来说,是煮的滚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