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黑市买书(2 / 4)

邱鹏听说林阳在大学学的是中文系,就主动来交朋友。

就这样认识了。

林阳印象最深的除了邱鹏喜欢文学,还因为他的大耳垂确实有亮点。

邓志勇说邱鹏的小心眼子。

实际上是这小子真是个书呆子,按照书上的理论活着,说到底就是认死理,认孔夫子。

人不坏,后来林阳一路高歌猛进的时候。

邱鹏还成了厅里的办公室主任,省里的着名文学作家,还在93年的时候获得了第二届人民文学奖。

这奖项可不低,是他仕途的加速器。

让这样的人来当饭店的经理,林阳一看就知道是临时来顶替的。

就算商业局的人让他干,邱鹏也干不了几天。

伙夫和文学大家就不是一个纬度的。

“那就借你吉言。”

邓志勇喝了点酒,加上被降职,也开始撒欢。

酒过三巡,看着已近黄昏。

林阳才摇摇晃晃的推着自行车出门:“志勇哥,那我就先走了。”

“成!”

“趁着邱鹏还有三四天才到岗,你要是有什么山货抓紧给我送过来,我替你多收一点。”

“这个邱鹏经理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指不定还能整出什么幺蛾子呢。”

邓志勇在老秦的搀扶下挥了挥手。

“行,我有就送来。”

林阳微醺,骑着自行车摇摇晃晃的就往红山村的方向赶。

兴许是邓志勇被撸成伙夫的缘故,刚才那只鸵鸟出价可狠了。

一百公斤的鸵鸟,纯肉差不多有30-35公斤上下。

邓志勇按照35公斤称的,还给了一公斤5块钱的高价。

这可比大青羊的价格还要高。

林凡一转手,这就卖了175块钱。

揣着一辆自行车的钱,林阳一路上哼着歌,突然间想到了邓志勇说的邱鹏,他一个转头便冲向了共字桥的黑市。

成县共字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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