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又能打猎了,裴大强来了兴趣。
他把手里的烟叼在嘴里,咔咔咔的给56式步枪上了膛,竖起了扛在了肩膀:“等会给我个机会,让我顺便练练准头。”
“56式步枪!刚才还真没注意。”
“好啊。”
范团结这才注意到裴大强手里的枪,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
当年他也是扛过枪的。
虽说没上过战场,但偶尔也能开上几枪。
年前从民兵团退下来之后,他的56式上缴了集体,就没了家伙。
“老裴,不如让范大哥开两枪,给你看看眼。”
林阳看出了范团结的心思,说道。
“成。”
裴大强不是个小气的人,把枪从身上取了下来,直接塞在了范团结的手里:“范哥你之前在民兵团当团长的,我给教教。”
“这……行!”
范团结抚摸着手中的枪,感觉自己又行了,声音铿锵有力:“按照我多年在格里沙漠的经验,鸵鸟应该就在附近。要是跑远了,这脚印在风沙的移动下早就被盖住了。”
“范大哥,那还等什么,咱们追啊。”
赵二狗摩拳擦掌,也开始给土枪填充火药。
有了钱,就能搞到火药。
赵二狗的身上至少现在有十发子弹,土枪的射程不远,但比镰刀好用多了。
十米之内,一枪下去,大狗熊身上也得一个窟窿。
至于能不能要命就看里面的珠子品质了。
70年代钢材在国内很稀缺,好多猎手自己做的子弹,都是去垃圾场捡的自行车链条或者是农用车的零件里面抠出来的。
林阳的霰弹枪也是。
要不是有一盒子弹,打完了填充起来也需要钢珠。
等霰弹枪的子弹用完,也就光荣退休了。
林阳前两天还在琢磨,要不要买一把毛瑟,传说中的98k。
“听说范大哥的枪法,在浏河镇民兵团是公认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