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吏员的工资报酬等;第二块呢,就是用于救济赈灾、剿匪揖盗、审案办案、牢狱管理等。朝廷严格规定,决不允许官员贪墨侵吞和挪用,否则即为犯罪;另外也不允许官员之间互相馈赠,这也是法律性的规定。自太祖到哲宗,历朝都严格执行,极少松动过。
根据皇城司干办,也就是侦探报上来的材料,在龙舟大赛和端午庙会筹备期间,地方官员出现的违规违法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县乡摊派。摊派之后,县乡的官吏们就按城乡百姓人口数量,经济状况再摊派,并征集索要,凡是不服从或者反抗的,轻则被硬性搜刮粮食或家中财物以充抵,重则以“拒交朝廷公粮”为名,被抓捕送进县大牢。第二种情况,是强制性砍伐百姓的树木、搜刮百姓赖以生存的粮食充抵。第三种也是最恶劣的,就是在所需费用数额的基础上加倍征收。而征收来的钱粮,除了向上级官府上交规定数额,其余由各级官府层层扒皮瓜分。这种做法表面上很难看得出来,因为他们分的不是朝廷的公用钱。可百姓呢?只能任人宰割忍气吞声。
而在京城,反应最突出的,是在筹备端午庙会的过程中,开封府的税务人员与朝廷的税务人员为争夺税源,增加税额发生摩擦,甚至打斗。而市易务通过向朝廷加两倍申请筹备费用,到手之后抽出一部分,直接送给朝廷有关部门,还有一部分直接送给蔡京本人,由蔡京的管家接收。这就跟街道司郑通判反映的情况,吻合起来了。
另外呢,有一份材料引起了杨光华的特别注意:皇城司的侦探们在侦查的过程中,查到了一个特殊的情况:梁师成有一只队伍,这支队伍的人员不多,但非常精干,多数是宦官,同时招收了一批有武功、文凭最低是举人的人员。经由皇城司的人收买这只队伍中的一个中级官员以后得知,他们的任务跟皇城司人员的任务基本差不多,目标都是为皇上效力,但人员远没有皇城司多,专门侦测各级官员,特别是高官对皇上、对朝廷不满者一些议论、行为。由此杨光华知道,梁师成的这些人的部队就是皇上的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