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预告的业绩与最终的真实业绩存在很大的误差。原本预告年度净利润8000万到1亿元,最后变成了800万元;原本预告盈利4000万到5000万元,最终变成了亏损5000万元;原本预告亏损5000万元,结果变成了盈利5000万元。如此重大的业绩误差,被市场称为是业绩预告“变脸”,这种情况往往会打投资者一个措手不及,其业绩预告变成了对投资者的误导。
虽然业绩预告允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误差,但出现业绩预告“变脸”情况却是不正常的。从轻处说,这是上市公司对业绩预告过于随意,缺少对投资者负责的精神;而从严重处说来,不排除这是上市公司有意而为,其目的是配合机构的炒作出货或打压股价行为。就后者来说,显然有操纵股价之嫌。
也正是因为业绩预告有可能涉及到操纵股价的行为,所以对于业绩预告信息披露的监管有必要予以强化。而不是任凭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变脸”的事情一再发生。就强化业绩预告的监管来说,至少需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需要进一步规范业绩预告行为,避免上市公司业绩预告过于随意,同时要杜绝业绩预告“变脸”的事情发生。比如,规定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50%,超过50%的视同发布虚假信息。同时将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之间的误差控制在30%以内,视同合理误差,超过30%的,上市公司必须作出专项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必须发表意见。
二是查处上市公司业绩预告的变脸行为。将超过50%的误差视同发布虚假信息,那么对这种行为就必须查处追责。实际上,在A.股.市场的历史上是有过这种查处行为的。比如,2018年初,天成控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原因就是该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
具体情况是,2017年1月26日,天成控股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16年度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