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已是该感谢长生天的赐福。
大晋百姓为田产奋斗一生,更喜欢安定的生活,农忙时全家齐上阵,在田间耕作,农闲无事可做,有兴致琢磨精致的菜色。
生活方式的不同,让两国百姓有了不一样的生活习俗,饮食文化。
韩长祚不知道自己做的烤肉,她们能不能接受。
北戎烤肉重在快捷方便,腌制时间很短,偏向重口味,旨在果腹。
大晋烤肉重点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腌制时间长,更清淡些,也更注重发挥出肉本身的鲜美,不像北戎那样当作主食,只是道过嘴瘾的硬菜。
两国差异如此之大,难免叫韩长祚担心她们吃不惯。
虽然哈都说,自己烤的肉,是他吃过最好吃的。
但韩长祚觉得,这话是有水分的。
而且还不小。
那可是看着自己长大的哈都。
小时候调皮犯错,只打一起作案的亲儿子忽齐勃,都不会动他一下的哈都。
对于自己的厨艺,韩长祚不算有自知之明,只能说,自我评价十分谨慎。
但没想到,烤肉正好对上了崔青卿的胃口。
在家吃的都是蒋燕娘做的江南菜色,和北方的菜色相比,精致是精致,但嘴里很容易淡出鸟来。
崔青卿在外,就喜欢吃家里吃不着的粗犷硬菜。
“可以啊,你做一个出来看看。你不做,我们也吃不着,怎么知道味道如何?”
说着朝裴萧萧挑挑眉。
少一道菜,给你减轻负担了。
“行。”
韩长祚一口答应下来。
“可有想吃的肉?若是厨房没有,我去林子里找找。”
孟白龟阴恻恻地笑了一声,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牙缝里往外蹦。
“兔子肉。野兔子肉。”
兔子可不好猎,目标小,弹跳能力强,而且这么多人,光一只可不够。
除非讨厌鬼能掏了兔子窝,否则等她们吃完,还在找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