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碎银。
荷包的夹层,还有两粒丹药,一粒红色的,提升内力修为,一粒黑色的,强身健体,给他在宫中铺路的吧。他毫不犹豫地把那颗红色的吃了。
回到尚衣监,找到了刘公公,把拿到的回扣全部交了上去。刘公公越发觉得这孩子值得培养,因为他有一颗知恩图报的赤子之心。
当天夜里,就收他做了义子。沈高义把那颗千金难求的黑色丹药献给了刘公公,说是家族传家之宝,并改名刘高义。
自此在尚衣监,刘高义就拥有了极大的话语权,去各宫行走,打探消息也越发地方便。
但他牢牢记住叶凌风说过的话: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因而他得势不张扬,失势不颓唐,也为他赢得了不少宫里底层人的好感。
他知道,有时候,越是不起眼的人,关键时刻才更能发挥意想不到的作用。
户部侍郎府。
冯子龙站在书房里的窗户前,看着外面黑暗的天空。
从他醒来的那天起,他就收买了不少人手,把他们撒出去,去寻找时怡的一切消息。
消息很快汇总,他也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时怡果然是来到了这里,穿越到了同名同姓的另一个时怡身上。
而且,她居然嫁人了!
她居然嫁人了!
嫁给了一个残废!
还被暗害了!
虽然,就目前收集到的情报来看,她和那个残废叶凌风很大可能还活着,但他心里仍然过不去那道坎!
上辈子,自己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她在厨房做饭,在阳台晒衣服,在他怀里撒娇,把自己冰凉的小手放到自己热乎乎的肚上,她在自己身下婉转承欢,低低呻吟……
这辈子,她怎么就属于别人了呢!
他不甘心!他想不通!
更何况,她现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想她!
冯子龙想她想得心痛无比!
庆国公府,定北王府他都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