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奴籍,那么青楼和纳妾将彻底成为历史,并且会解放出很多原本没有资格竞争的人来参与到社会竞争之中。
但那个入狱则三代不许做官的倒是得到了一边倒的支持,因为这便是变相废除了连坐制,这条议案跳过了朝议,直接被丁相取走说要去拼合法理。
而还有一些一次就通过的法案也让人津津乐道,比如说保留死刑但取消车裂、剐刑、黥面、断肢、宫刑等刑罚,甚至减少流放等刑罚,取而代之的是通过劳动改造、监禁、拘役、下放农场等措施来进行惩处。
当然,这其中最重磅的就是取消刑不上士大夫的相关内容并细化了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
而走出这一步,代表着大宋已经正式开始逐渐从法家到法治进行过度。
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明白法家和法治的区别,其实分辨起来很简单的,法家的法是在权之下,上层不受法理约束。而法治的法是框架之内,制衡与权。
两者之间只差一字却谬之千里。
这件事自然会有不少人反对,但赵性却义无反顾的签了大宋新律,并在签署当天便正式生效。限制权力的笼子,在此时此刻,终究是被编织了出来,能不能关得住暂且不论,但起码这个笼子它摆在了那里。
下头的读书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总是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官家亲自签署并生效的东西,能不能约束官家本身。
答案是能,虽然皇家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豁免权,但这个豁免权和之前的没有做出明确法理指示全靠办案官员主观判断的时代相比,已经是完全不同的意义了。
杀人不犯法的时代从赵性落笔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彻底不复存在了,即便是皇帝本人也不可能再随意剥夺一个人的生命,而皇帝犯法也同样需要受到法律的约束。
那还有人问了,皇帝如果想要变更法律不是一样的么?不一样,最高的法典的变更是需要同时得到两个以上的宰相和刑部、大理寺以及宗正寺等多方全部协调下才可予以变更。
这时候就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