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的士兵自作主张,我有御下不严之过。”
“自作主张?”罗贝尔冷笑着指了指床上的女尸,“女人哪来的?别告我是玩牌送的。我瞧你可不仅仅是御下不严的问题。”
翁德雷盖特曼沉默片刻。
“因为,在下发现的时候,战士们已经掠夺了四五座村庄,我就想,反正已经酿成大祸,干脆……”
从众心理。
古代战争中,主动挥军屠城、以杀戮为美的军队其实并不占多数。
在人口就是生产力的时代,没人希望把人力资源当作一次性消耗品浪费掉,越是理解社会运行规律的人,反而越会珍惜宝贵的人力。
攻城不是为了屠城,而是为了人口和要塞,这个道理人人都懂。
但屠城并不遵循社会规律。
事实上,大部分封建军队在进城的第一时间往往都能秉持秋毫无犯,至少不明目张胆地犯罪的道德底线。
屠杀是一个漫长且需要酝酿的过程。它往往起因于某几名士兵在酒馆吃了霸王餐,或者去成衣店买布匹不给钱,平民与士兵间爆发激烈的争执。
古人云,胸怀利器,杀心自起。指望和一群胎教肄业又身怀武装的士兵讲道理本就是愚蠢。
当第一起士兵对平民的非法谋杀开始后,一旦将领没有以雷霆手段加以制止,军队的道德底线将如多米诺骨牌一般急剧滑坡。
先是单纯的霸王餐或零元购,紧接着就是明目张胆地抢劫,抢劫又分劫财和劫色,前者平民还能勉强容忍,后者却完全是在践踏平民的尊严。
口角演变为肢体冲突,再演变为单方面的屠杀。有人靠抢劫平民暴富,而没有遭到上级惩罚,其他人的心思蠢蠢欲动。
当抢劫的人数规模呈几何式暴增,军队统帅失去对军队的控制力,一场广义上的“屠城行动”就此开始。
盛宴将持续到平民抢无可抢,或者统帅忍无可忍地处决大部分作奸犯科者为止。
不被制止的恶行是最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