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了。三三两两的一起,充满了少年人的青春朝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太过早慧,以至于看到同龄人都会觉得他们是小孩子一样。这种奇怪的感觉,也让我更加喜欢学校的生活——这会让我觉得自己更像是一个正常的少年人。但在学校里又看不到我师父了,真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啊……正在感慨生活难以两全的时候,就看到王大春带着几个狗腿子小跟班从南边有说有笑地过来了。呵,真是冤家路窄啊。我看周围恰好也有同班同学,就故意大声打招呼:“春哥啊,昨天下晚自习之后我可是去教学楼天台了的。但等了好久,你都没有来啊。怕是变成狗,不会上楼了那要不要汪汪汪叫几声。”哈哈哈!周围一些知道昨天他和我有矛盾的同学,都忍不住笑起来。惹得另一些不明所以的学生,纷纷朝这边看过来。本来心情不错的王大春,脸都绿了。“看什么看!再看小心揍你。”他凶了往这边看的同学几句,又瞪着我,似乎有些底气不足:“你知道的啊,我是拉肚子去校医院了。医生给我开了药之后让曾金送我回家了。”呵呵呵。我冷笑连连:“借口倒是多。没事,反正对你这样的纨绔子弟,说的话就跟放的屁一样嘛。”说完也懒得理他,继续往前走。“啊不是,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听我说,这事儿不是那么算的……”王大春急得抓耳挠腮,在我旁边来回走动,我只当他是苍蝇嗡嗡叫。到了学校,开始上早自习。班上所有同学都在老师带领下,大声读起了英语的音标,朗朗的读书声迎着朝阳,一派朝气勃勃的样子。那是初中年岁,也是九十年代末整个社会都在志气昂扬地迎接新的时代…………接下来的一周时间,白天读书,晚上回去跟着老曹学习棺材制作和各种诡异棺材的区分。基本都是理论知识,倒没有再遇到给谁家抬棺。毕竟和平年代嘛,死人的事也没那么频繁。999年的时候,初中周五是不需要再上晚自习的,而且下午三点就提前放学了。我的一颗心早已飞回了吴家村。到棺材铺和老曹打了声招呼,背着书包就回家去了。看到我家那熟悉的院门时,还不到吃晚饭的时间呢。“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