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桃歌想要斩杀敌将宋锦,避免骑军冲阵马踏鄂城,可没奔袭多远,一道比他更快的身影拦住去路。
南宫献凝视敌军阵营,沉声道:“善剑者岂无御剑之道。大周作战,以斩将战术而闻名天下,又怎会不防着这手,那红枪敌将四周,有几道若有若无的气机,实力恐怕不在我之下,你胆敢冲进去,结局就是粉身碎骨。如今三万袍泽的性命在你手里捏着,你一死,群龙无首,必败无疑,切不可轻举妄动。”
李桃歌也觉得自己行为有些冒失,挠挠头,讪讪一笑道:“我是怕对方骑兵冲起来,咱们抵挡不住,好啦,不到万不得已,咱还是老老实实在城里待着。”
十几岁的少年,道行没那么深厚,凭借一腔血勇想要奠定胜局,虽然在意料之外,但也在情理之中。
南宫献劝说道:“张燕云从未亲自上阵,却无一败绩。”
李桃歌撇嘴道:“我若是有妹夫一半功力,何至于被撵着揍,以前只是觉得他挺厉害,究竟有多厉害,说不清楚,人人都捧他臭脚,心里还有点不服,见到贪狼军后,才明白人外有人这句话。如果能回到京城,再见到他,死缠烂打也要求来兵法心得。”
南宫献轻声道:“珠玑阁传来消息,张燕云已经势不可挡连破两城,再打下去,快要杀穿紫薇州了。赵之佛想要趁火打劫,已经派北策军翻过了英雄山,初次在大周境内贺新年。”
李桃歌哀怨叹道:“他进我退,真丢人,按照他的脾气,指不定会嘲笑我多久,算了算了,萤虫与皓月争辉,本就是自不量力,何必庸人自扰。”
二人说话之际,城墙处逐渐没了声息。
贪狼军近五千步卒,全军覆没。
先登营将士个个被血泡透,到处呈现出黑褐色,由于厮杀过于激烈,单手拄刀,身体打着摆子,频繁喘着粗气。
死去的几百人,被同伴抬到身后,撕掉一块衣衫,盖住脸颊。
尽管已然力竭,可布满血丝的眼眸杀气不减,死死盯着敌军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