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说喜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应该是那次在不见不散的行动。 .v d . m
那一次行动,因为雷霆公会出现内鬼陈豪,让杨天义事先知道了他们的行动,早早撤离留了一座空城,并且还在应该是厨房的位置,安装了定时炸弹。
林雷耳力惊人,及时察觉到了定时炸弹,并且出声警示。
当时全场都混乱了,唯独林雷和王宝宝两个人没有乱----林雷不乱,是因为他有着足够多的办法逃生,王宝宝不乱,是因为她知道她还要控制现场的局面。
她并没有林雷那么强大,她的所作所为,简直与找死无异----那个时候,林雷认识到了不一样的王宝宝,喜欢,或许是从那里开始的。
而林雷在那一天,也在王宝宝面前展露出不一样的一面。
责任心。
在定时炸弹即将爆炸的时候,以林雷的本性,本应该是自己逃之夭夭,对于还困在里面的一群赌徒乃至是王宝宝都不闻不问,毕竟,赌徒本有罪,王宝宝也是善心过于澎湃自寻死路。
但是他没有。
他为了救王宝宝,救了所有人。
在那种情况下做这种事,即便是他,也可以说是生死一线,虽然在最后的时候,林雷不小心摸了王宝宝的胸----但是不可否认,王宝宝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喜欢,是一种很妙的情愫。
谈过恋爱的人都知道,一旦我们喜欢了某个人,那个人在自己面前,都会是无可取代独一无二的一个人,他邋遢,我喜欢,他犯贱,我喜欢,他下流卑鄙无耻王八蛋----在我眼里那是放荡不羁诚实待人不和其他人一样虚伪。
恋爱,是蜂蜜,让人甜,让人沉醉。
恋爱,是毒药,让人痴,让人身不由己----
王宝宝喜欢了林雷,因为心里不愿意承认接受,所以在往后的日子里,对待林雷更加粗暴更加凶狠,一个不高兴是动手----可很多人都能看出来,她这是爱林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