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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说我身的血迹吗?”林雷转头望着众人,问道。
“呵呵,对的。”很多人都不愿意回答,只有一个人牵强的回答。
“哦,这我可以解释。”
林雷摆了摆手,笑道“大家都知道我林雷的为人,平时可能有些随便,但对于同学会这种端庄的活动,我是非常严肃对待的,如果可以,我绝对不会穿着带血的西装过来。”
好多人听了心鄙夷,你那一套东西也叫做西装?叫几块烂布是不是更合适?
“一开始我做的很好,一路过来我身一尘不染,但让人很无奈的是,刚刚在会所外面准备进来的时候,碰到了一只公鸡。”
林雷摇头,一脸无奈的苦涩“我不知道这样高级的会所为什么会有公鸡那种动物出现,但当时我并没有多想,因为那只公鸡见到我扑过来要攻击我,我出于无奈,只好是把它痛打了一顿----这身的血迹,是那只公鸡的。”
众人惊疑,别说是地狱会所这么高级的会所,是莫大的燕京市公共街道,出现公鸡他们都会觉得惊,怎么可能?可是----林雷又说的这么认真,好像说的都是实话。
他们疑惑了。
钟品丰暴走了。
是的,很不巧的,在林雷说到公鸡那段话的时候,他刚好是走了进来,身边还带着一个精壮少年。
一走出通道抵达会所,钟品丰便听到背对着他的林雷,在那和大家侃侃谈,心里很不高兴,这些家伙是怎么了?难道不知道林雷是他钟品丰的仇敌吗?居然敢和他笑脸相对?
即便明知道这是虚伪的,钟品丰都觉得很不忿。
听着听着,他更生气了。
他不是傻子,他算是傻子,他也能够听得出来,林雷口的那只公鸡,和他刚才在会所外面的情况是多么的符合,算不符合----听到林雷说公鸡,钟品丰也会很不高兴。
因为大家都知道,在初时期,他长相丑陋皮肤乌黑,有一天嗓子出了点问题说话沙哑好像公鸡名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