讶道。“如果有一份自白书有问题的话,剩下的就都应该郑重考虑是否值得信任了吧?”
“面条里只能有一条臭虫。(美国证据法理念,证据链中如果关键证据有作假问题,那么所有证据全部作废,为了避免警方出现捏造证据的情况)”柯南用美国的经典叙述方式表述了毛利兰的观点。“但小兰姐姐,检察官和警察并不是一起的,无论警察的自白书如何,检察官的那些自白书无效只是因为程序违宪,并不是因为检察官有不友好的行为,所以在起诉之前的那份自白调查书被认为是有效的。”
就在这时,毛利小五郎突然皱起了眉头。“这……怎么回事?”
在他手中,拿的是9月6日警方制作的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作为刑警出身,毛利小五郎知道如果连法庭都专门对自白调查书的制作表达了不满的话,那恐怕个中状况已经严重到了相当的程度。
事实上,毛利小五郎也不是不能理解高强度审讯的目的:相比于大多数人所担心的冤假错案的问题,高强度审讯可以撬开拒不招供的犯人的嘴,有效地完成整个证据链的闭环,而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方案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能直接解决所有问题并确保没有冤假错案的。
只不过,如果是英理对此提出了不满的话,恐怕就不是程序正义方面的问题了,而是刑讯逼供逼出了有问题的口供。因此他才会去看第一份自白审判书,而看完这份之后会去看最后一份自白调查书。
但就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他就看到问题了,因为这份自白审判书的内容和过于诡异。
首先,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供述自己杀人的时候穿着的是睡衣,而他的杀人动机是“和专务的妻子有不正当关系,而妻子希望袴田严能够帮他烧毁他们的房间,这样就可以新盖一栋房子了。”
其次,在第一份自白调查书上,袴田严声称自己在犯罪的时候穿的是睡衣,为了不过于引人注目而在外面穿上了防雨外套(当日是晴天),最终在杀人的时候却又声称自己的睡衣沾上了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