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想不到?
倘若我现在决定跟着他们走,估计还不等我回国,我胸膛里的这颗炸弹就会爆炸,到时候可不光是我,就连我身边的人,也要跟着一起遭殃。
仅仅是一个回国,赔上自己和身边的人的性命,显然是有些不值得的。
即便我真的万分迫切回国见到我关心的人和关心我的人,可现实却不允许我这么做,而且,我的理智也很明确的告诉我的,现在回去并不是最好的选择。
但是,如果我选择继续留在公司的话,我现在就要面临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因为,组织和公司的目的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我们双方的利益是冲突的,对于公司的任务,我肯定是想要完成的,因为这次的任务不但是全权交给我负责,而且,那个女人的后代,很可能还和我身上的诅咒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无论如何,我都得把那个混血儿留在我手里。
可是,这样的话,我就和组织站在了对立面…… “那个人,我要带走。”
深吸一口气之后,我一句话,令在场的三个人闻之色变,他们很清楚我口中所说的那个人,指的是谁。
“我们的目的都是一样的。”
隔了半晌,虎队带着两位队员齐齐退后了一步,虎队目光死死地盯着我,道:“所以,你应该知道那个混血儿的重要性,而且,组织上为了找到他,也花费了极其庞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更别说此次的任务我们有百分之就是以上的把握能够完成,现在眼看着就要摘取胜利的果实了,你却要我们放人给你?”
“我知道这很难,但是……” “没有什么好但是的,别的事情,只要你肯提,我们都是可以商量的,但这件事不行。”
虎队直接的拒绝了我的要求,他给出来的理由充分的令我我可反驳:“是,你能这么开口,那你肯定是有你的难处,但你也不能无视我的劳动成果,即便是我答应你,其他的弟兄们也不会答应,上层也不会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