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郑闪闪(1 / 3)

彭万里一路护送郑宁宁去“东德州”。船设计的如同现代客船,在江上行驶,平稳,舒服。白岩峰也十分得意。

郑宁宁将怀里木盒中的金大虫子放出来,这虫子是郑宁宁偶然发现的,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虫子。刚穿越过来的时候,郑宁宁差不多都在后院内挖呀挖的。突然觉得什么东西在吸自己的血,郑宁宁对毒很敏感,感觉到吸她血那东西,毒性很强,平常人被咬一点点,估计就和上帝打牌去了。郑宁宁俯身就看到,只有手指盖大小的虫子,抓着自己大腿上正卖力的吸吮着,模样怪搞笑的。郑宁宁用手将它轻轻捏起来的时候,那小东西居然没有反抗。老老实实地待在郑宁宁手中。肚子鼓鼓的,看样子对郑宁宁的血很满意。郑宁宁将它收起来,决定当宠物养,一直想有只宠物,可是未穿越来的那二十八年内,自己除了学习就是在的学习路上,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自己以外的活物,现在这小东西正合自己心意。郑宁宁低估了那小虫子干饭的实力,认为一条小小的身躯能有多大胃口,后来就觉得自己错了,大特特错的那种。那小虫喜欢吃的东西,郑宁宁简直太喜欢了,珍贵、越珍贵它居然越爱吃。人参,灵芝,何首乌之类的灵植给多少啃多少,就好像啃大萝卜。还有毒的药材也合小虫子胃口,郑宁宁配制毒品出来,小家伙就躁动不安,非得出来品尝两口才安心,遇到毒性强烈的,吃点就好像人喝多时候的表现,晕头晕脑,左冲右撞的,甚是可爱。当然最爱的还是喝郑宁宁的血。小虫子,开始三天蜕壳一次,将自己蜕掉的壳吃掉。然后是六天,蜕壳之后的模样也变化。后来时间越来越长。郑宁宁给虫子吃的越好,它出来的样子越漂亮。还有一点,金大虫嗅觉比狗还要灵,对灵草,毒,还有郑宁宁的味道,多远都能闻到,具体多远,郑宁宁没有试验过。上次成功的抓获了白岩峰,也是金大虫的功劳。昨天,金大虫刚脱壳完成,从之前的金色,变成了纯黄金色。在郑宁宁手中能发出耀眼的金光,翅膀扇动声音也巨大起来,越变越像传说中的精灵。似乎那虫子有模仿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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