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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氏携了沈青黎返了回来,见慕云霆从花房拿了花锄出来,便笑道:“你拿个锄头出来干嘛?”
“从来没用过这样的锄头,想试一试。”慕云霆笑笑,拿起锄头,在花丛里有模有样地锄了几下,又直起腰,指着那段丝绸问道,“姨母,你锄头上怎么还包着一段丝绸,是护手的,还是做装饰用的?”
“自然是即护手又做装饰用的。”小吴氏接过锄头,取下那段丝绸,笑盈盈地说道,“这丝绸可是用上好的天蚕丝织成,就这一小段就值上百两呢!”
“天蚕丝?”沈青黎顿时来了兴趣,以前她在一款游戏里看到过有关天蚕丝的介绍,知道这天蚕丝来之不易,忙上前问道,“姨母,你这丝绸是在哪个铺子里买的?我很想知道他们用的天蚕丝是从哪里来的,因为我想看看天蚕到底是什么样的。”
慕云霆闻言反而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女人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吗?
什么时候两人这么默契了……
“咱们京城哪里有天蚕丝,这丝绸还是晋王妃送给我家夫人半匹,因为弥足珍贵,所以每人得到的分量也少,只能做个抹额什么的,我嫌这颜色太素净,就干脆做了花锄的护柄,即使夏日,握在手里也不出汗。”小吴氏笑笑,“府里的人大都做了抹额,听说戴着很是凉爽。”
晋王妃是侍郎夫人王氏的表姐,两家私下里自然是来往不断。
晋王妃得了天蚕丝丝绸,送给表妹半匹,也合情合理。
慕云霆心里顿时明朗了许多,似乎在迷雾里走了很久,终于看到一点曙光般的兴奋。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看沈青黎的目光也格外柔和了些,说起来兜兜转转了一番,事情的转折还是归功于她……
却见沈青黎轻轻地朝他摇了摇头,她思量再三,到底还是没有把慕云起的事情说给小吴氏听,反而觉得如果真的这样做了,有些不地道。
因为她自己就很反感别人对她旁敲侧击地暗示,若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