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是不够的,我娘以前给人浆洗衣裳,一个月也有半吊钱呢!他们养家也不靠这点子俸禄,还得‘捞偏门’。”
说道“捞偏门”,甘明兰就理解了。
灰色收入嘛,什么年代都有。
不过人家这个行为是被允许的,合法的。
左文康没说出口的是。
所有“捞偏门”中,油水最多的差事,就是押送流放犯人。
在皇权的统治下,从衙役手里劫囚犯这种事,两百多年都没遇到过几次。
现在的人都连宗连族的,九成九的都是顺民。
官差们出这种远差,顶多就是吃一点路途遥远,风餐露宿的苦。
但是走上一趟的所得的钱财,能抵得上他们如今五年全部收入的总和。
说不定还远不止。
就拿他们这些流放犯的身份来说。
基本就没一个是真正的穷苦百姓。
为了让他们在路上日子好过一些,亲朋好友们可没有少打点这些官差们。
从大名府到边城,这一路上少不得会求到他们时候。
不拿银子敲门谁会理你?
还有就是,州府衙门会根据流放犯的人数给他们拨款。
朝廷一般规定,犯人每人每天有八两米/面的粮食份额。
规定是规定。
但谁又会真给囚犯吃那么饱?
他们现在是还没出大名府的地界儿。
加上之前打点的银子还是热乎的。
现在给他们的待遇,就是每人每天能吃上两顿二两量的热汤面。
以上这些认知,是左文康通过原身的记忆和上辈子的经历总结出来的。
他推测的完全没有错。
鹿县的县令调拨的三百两银子,只有赵知府拨的三分之二。
三百两公款。
哪怕一天就给囚犯们吃二两米。
挤出来的钱,分到74人身上才多少?
本来,还指望着从左家人手里大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