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凌云有绝对的把握。
这四大名著随便来一本,都足够震惊当世。
但凌云可是知道四本。
最重要的是,凌云在穿越之前本来就喜欢看这些名著。
因为喜欢,所以对于四大名著简直可以说是做到了倒背如流的地步。
不说能创作超越,但是当个称职的文抄公也是没有问题的。
“雪芹公,你可千万别怪我,晚辈也是借用你的《红楼梦》来让夫人开心的。”
凌云在心中暗中祈祷。
既然要当文抄公,那就一次性当个够。
别到时候弄的什么都不是,那就可惜了。
在吩咐了家丁和丫鬟去购买烧烤的食材后。
凌云回到自己的书房里,然后直接提笔将红楼的前五章写了出来。
这是有讲究的。
你发新书,第一天谁还不更个一万字?
这要是一万字都没有,读者都跑了。
凌云直接按照自己的记忆,将红楼的前五章全部默写出来。
看了看后,凌云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完全能想到,明日自己将这前五章给了薛楚晴。
她会是如何的惊艳。
等到自己将红楼的一半默写下来,然后再弄个书局什么的。
到时候,那可就不是这样简单了。
光是卖书只怕就能实现财富自由。
这个时代,这种书一般不说是王公贵族,起码也能到公子小姐这个级别了。
书肯定不能一次性就出完。
那肯定是五章五章的来。
知识就是力量,为知识付费也是应该。
一章一两银子不过分吧?
每次出新章节就是五两银子起步。
这起码全天下的人看,至少不说有个一百万也有个十万。
每次就是五十万两银子。
红楼一共一百二十回。
好家伙,六千万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