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丑逼大叔是谁?”
“哦是我啊,那没事了。”
镜子面前,蒂奇看着自己黝黑肥胖的身躯,人麻了。
马歇尔·D·蒂奇,32岁,是穿越者。
不久前,蒂奇跟着四番队队长萨奇等人,奉白胡子的命令去抢一伙海贼的地盘。
结果中了埋伏,蒂奇没苟住,被一刀砍死。
幸好白团伙伴带着他的尸体撤回,这才被异界灵魂夺舍。
啪啪!
蒂奇拍拍自己滚圆的肚子,摸摸胸前粗糙的黑毛,十分嫌弃。
别人穿越开局就是大帅比。
自己呢?
牙都特么缺了几颗!
丑就算了,蒂奇的穿搭也是灾难级别。
大金链子小手链,还有戴满手指的宝石戒指,无情揭露了蒂奇的土狗品味。
其实原著里的蒂奇实力很强,经历也很励志。
从一无所有的小杂兵,短时间内成为海贼皇帝。
手段之狠辣,目标之明确,堪称主角模板。
要说干的坏事,蒂奇还真比不过明哥、老沙那帮家伙。
但明哥老沙的人气就是更高。
因为人家帅啊!
抛开颜值不说,蒂奇觉得,原版黑胡子的脑子也有问题。
杀掉萨奇抢暗暗果实,绝对是一步臭棋。
蒂奇和四番队队长本来就是好友,以白胡子团的和谐氛围,当时只要蒂奇开口,萨奇大概率会把暗暗果实送给他。
实在不行找白胡子求求情,果实肯定也能到手。
几十年都等了,还差这一哆嗦?
结果蒂奇这逼直接杀人,彻底和白团撕破脸。
本可以继续背靠白团这条大腿,也靠不成了。
别看顶上战争以后,黑胡子海贼团意气风发。
清楚剧情的蒂奇很明白,后面都是神仙满地走,大将不如狗。
黑胡子海贼团到处搞事,引起公愤,最终肯定会被爆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