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你们军法司自己斟酌,不得滥杀,却也不须手软,秋后斩决,总要凑够百人之数。”
大帐之中,李破头也不抬的说这话,几个军法官躬身聆听。
军中刑罚之权之前渐渐集中于总管府,在各个卫府之下又设有法曹,归总管府军法司辖制,战时听令于卫府将军,行严肃军纪,督战等职责,战后却还是要报于军法司,以裁卫府法曹功过。
可以说,从军律条款,到军法司架构,都已经渐渐形成了有别于隋时的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军中将领的掌握。
等到李破称王,情形也没有多少变化,只是总管府换成了汉王府,掌管军法司的人成了张亮罢了。
而李破有意将军法司移出汉王府,置于兵部之下,除了增加兵部威权之外,也能让自己耳边稍微清静一些。
要知道,现在的汉王殿下已经过了用军法来约束麾下将士,并持续的保持自己在军中的威望的阶段了。
作为一地诸侯,将军法司或者是刑部的只能置于自己身侧,渐渐已经成为一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所以接下来一些职权会从汉王府移交到六部或者中书,汉王近人们的称呼很快就会变为近侍,也就是亲近的侍从,不再领有实权,多数起着内事外传,或是外事内达的承接内外的作用以及承担着处理汉王府庶务之责。
其实,这也正是门下省和内侍省的雏形。
差不多也就是说,当日薛万均所掌管的多要归于兵部,一部分则是要给刑部,王庆所辖也要转给户部,至于吏部,礼部,工部,却要到李破和李碧身上来啃一口。
这样的权力转移,才是一个正常的政治军事集团应该具备的基本架构,既集中,又分散,既有效率,也能相互牵制。
毫无疑问,之前大权集于一身的体系是乱世催生出来的畸形产物,在这个上面,即便李破本人不愿意,可为皇图大业着想,也要尽力去做,不然的话,结果很可能便是鸡飞蛋打,弄的一地狼藉。
李破的权力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