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还有一件事要说说,几年之前,我率军取晋阳,因有感自杨广登位以来,隋律混乱,民生多艰,多有人为取功名富贵,不择手段,残民以逞,持强凌弱,视律法如无物……”
“再者,军中刑罚太苛,动辄杀人,无有一定之规,无论官民皆战战兢兢,不知所归,无有所守,如此种种,皆肇乱之源也,遂交礼部侍郎王泽等,修订隋律,至今才算略有所成,可近日听闻,诸人异议颇多。”
“也好,采众家之所长,应官民之所急,正乃立法之本意,汉时有人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乎礼入乎刑,正声育民,或有轻重,增改,亦无过于此也……”
咬文爵字的说了半天,李破额头也有点冒汗,看了看堂下众人,各个安静如鸡,不免有些得意。
实际上,他说的就是礼法二字,前人阐述的已经很清楚了,礼在法先,法为礼之补也,这是儒法两家紧密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社会规范,它无疑是当世最为先进的一套治律法体系,没有之一一说。
后来人对这种道德和律法捆绑在一起的方式多有微词指摘,其实是很没有必要的,用礼仪和道德约束人们的日常行为,再用刑律来强制惩罚那些失礼之人,很完美不是吗?
后来人手段多,所以追求的是精确,古人因陋就简,则想大而化之,各有各的道理,至于说孰优孰劣,嘿嘿,真的很难说呢。
当然了,聪明如李破是一定不会在这个上面较真的,因为他只略略看了看隋律,十二篇,共五百多条,和后来的律法条文根本没法比,可加上附属条文,也是厚厚一摞,看的李破晕头转向,直泛恶心。
从此李破就再没了什么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之类的先进思想,更不存在什么人治与法治的激烈思想斗争,因为那样的想法脱离实际,都快飞到天上去了。
李破只是和之前做许多事一样,本能的走了一条捷径,依照开皇律进行增改,大家都省事嘛。
实际上李渊和萧铣等人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只不过进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