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从封建时代大步跨越到近现代,透露出军队的严谨作风,充斥着那领主崇尚近乎冷酷的绝对理性。
军服其实很早就开始设计了,兰斯直接设计(抄袭)了三套,而现在他们这身其实算是仪式礼服一样,因为帅是真的帅,但是不适合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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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作战服需要做到的应该是简朴、实用、舒适,不会这般显眼。
而哈姆雷特工业起点就是纺织业,来到哈姆雷特的工匠之中有不少都是这个行业的人,加上麻的原料这里都有出产,而且羊毛也有,所以发展倒也很快。
从设计,收集反馈,到定装生产也是走了一段不短的时间,而这第一批军服刚出来数量不是很多,但也被兰斯直接给到这些在镇上修养的士兵。
他们是第一批正式穿上这一套军服的士兵,这还是领主亲自为他们设计,这种荣誉让其他人眼红呀!
但是今天兰斯来到这边不是因为这些,只见他登上讲台之上,面向那些士兵。
“这一战我们击溃了蛮族和骑士团的联军,我们挫败了邪教徒的阴谋,我们胜利了!
在这场战争之中哈姆雷特将士……”
他要做的事情很简单,那就是给他们简单复盘一下这场混战之中的情况,同时也是为了嘉奖一下那些表现突出的士兵。
“巴雷特,在战役中一人一枪狙杀十四个邪教徒,上台!”
“索布雷……乔治……安德鲁……”
一个个被喊道名字的士兵上前,从兰斯手中接过那写上战役详情以及表现,立功等级,附带领主亲笔签名的羊皮纸。
站在兰斯身边的这些士兵很多身上的伤势都还没好,但是能看得出他们拿上军功券的时候那自豪的样子,反倒是对那些奖励的金币不怎么重视。
但今天的大会可还没有结束,真正的关键还没来呢。
“这场战役之中最为惨烈的就是前哨站一战,那邪教徒施展邪恶的法术召唤出恐怖的怪物,甚至就连那堡垒的高墙都塌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