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在外面憋得久了,偶尔路过避难所酒足饭饱的,一时行将踏错,犯了诸如奸引妇女罪之类小毛病的,也是难免的,对吧?
大不了事后给点钱嘛,废土上的流民们日子都快过不去了,就当拿身子换点物资了,怎么了呢?这难道不是对双方都好的事情吗?
没人报案,裁决司都不会主动来查的。
反正民不举官不究的,多大点事啊,又不是邪教祭祀咯,邪教才恶嘛对不对。
唉嘿,但是顾家就不一样了!
军营里经常有传闻说,假如你犯了事,觉得纸是包不住火了,就赶紧去裁决司自首。
一人做事一人当,你去受了惩罚,该判几年就判几年,这事儿也就过去了,表现好点一年半载就出来了。
但唯独顾家不一样。
他们就是一群疯子!
倘若给他们知道你那点儿破事,他们根本不会问你是什么原因之类的,直接就是抄家灭门!你跪在地上求都没用!
一旦犯了事,不管是强奸罪也好杀人罪也罢,总之只要给他们逮到,人证物证俱全,同时没有去自首、没有拿到裁决司的判决文书的话——
那么恭喜,喜提火化一条龙,丧葬全家桶!
罪不至死?
这说法跟别的猎人会首说还有用,但是顾家,不认。
什么,还想一人做事一人当,还想祸不及妻儿家属?
没用!来不及了!只要被顾家找上门,就是死路一条!
因为他们眼里只有两种人:
一是守法的良民;另一个,就是全家抄斩的罪犯。
没有中间那一档!
所以,顾家的名声,着实是不算太好的。
谁敢保证自己以后一定就不会不小心,犯点小错误呢?
你顾家这么搞,动不动杀人全家,杀心这么重,难道兄弟们这么多年保家卫国,功劳苦劳都不算了?
这些年死在顾家手里头的士兵,又不罕见,大家走在一起一聊八卦,谁谁谁的七大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