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其实也不为过。
毕竟猪耳朵孔,多大点地儿啊?那么远距离,又不是狙击枪,直接一枪打穿。
实在是让人不佩服不行。
发生在这深山老林,对手是条野兽。
场面小了点。
意义小了点。
上不了教科书,也登不了野史传记。
但作为队友,小老百姓间口嗨传颂几句,这还不行啊?
兴高采烈的小队队员,四手八脚就把獠牙大野猪抬起来,眼瞅着时间也不早了。
到大队约定地点放着,好好歇息一下,同时也添油加醋的吹嘘一下,想必很有意思。
张有为要上前帮忙。
被小队队友们制止。
“别动,有为你休息一下,我们给你拿橘子。”
当晚。
就在篝火前煮了野猪内脏吃,气氛融洽,收获满满所有人都很高兴。
第二天天蒙蒙亮。
队长喊起大家伙儿,准备着寻路回四九城。
张有为无疑是这次狩猎的最大功臣,他能分到的肉也是最多的。
一路扛着獠牙大野猪,又背着装满猎物的蛇皮袋。
狩猎队众人心中高兴,脚下步伐也轻快。
没多长时间。
就从人迹罕至的茂盛山林里,渐渐走到视野较为开阔,有人类活动轨迹的地方。
高处看下去,远远能见到黑瓦白墙的村庄。
“行了,就在这里休停一下,吃点东西,接下去就一口气赶回四九城了。”
找个能休息的地方,队长看着大伙儿说道。
自无异议。
狩猎队便停了下来,各取出干粮,一个个啃了起来。
大早上起来就出发的。
到现在日头猛烈了,才算是吃早饭,大伙儿都饿了。
吃着干粮有点卡嗓子。
张有为抖抖水囊,里面没水了,其他人轻装赶路要背肉,水囊里储水不多,基本也没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