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普法。”
“民法典有规定,个人或单位合法权益遭受到侵害,由于情况紧,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
“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
“但是,应当立即请求国家机关处理。”
“受害人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必须承受侵权责任!”
“简单来说,你们怀疑我偷了钱包,拿不出证据的话,只能在必要的范围内,不让我离开或者扣留我的财物。”
“不论我拿还是没拿,你们都没有搜身的权利。”
“一旦证实我没有偷钱包,你们两个不光要跟我赔礼道歉,还要赔偿。”
“我的侵权赔偿,可不是你们能承受得起的。”
“但我也不是不讲道理,你们没有证据怀疑我,我一时间也拿不出证据自证,与其僵持浪费时间,不如报警。”
“报警吧!”
华阳目光扫过店长和女人,坦然自若的气场,让人产生一种如坚刚压在胸口的感觉。
女人见说不过对方,气的直喘粗气。
她顺势掏出手机道:“好,报警就报警。”
“一会市局的人来了,我看你怎么说。”
“大家伙都给我盯住,别让这个小偷跑了!”
女人正准备打电话,却被店长赶忙拦了下来。
“大姐,大姐消消气。”
“你别听着小子在这胡诌,他这种人一看就是惯犯,平常没少偷东西,为了脱身想的一堆破词。”
“说起来头头世道,可我问问您,您平常听过这条法律吗?”
“什么民法典,压根没听说过!”
店长一甩手,看向周围站着的导购员。
几名导购员纷纷点头附和道:“我也没听说过。”
“就是,压根没听说过。”
“肯定是胡编的……”
此话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