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结婚,没有人强迫我。”
刘警官仔细看了看结婚证,然后又打电话给老家领结婚证的民政局。
那边经过调查之后,确定的半个月之前,刘芸芸和韩小远在民政局自愿结婚。
再加上刘芸芸的话,刘警官几乎可以确定韩大勇所说的没罪。
不过为了不让远方的同事白跑一趟,所以刘警官还是没放了他们。
韩大勇听到刘警官的解释,也不闹了,反正也没地方去。住在派出所的看守所里,比露宿街头强。
于是他们一家就在看守所里住了一夜。
第二天中午,老家那边的公安同志到了,当面跟刘芸芸确定,而且还有结婚证。
以此证明,不是拐骗,是刘芸芸自己愿意过来的。
他们过来走亲戚,两个女儿在申城。
一个上大学,一个嫁在当地,所以刘警官只能把他们放了。
至于韩大勇报警,想寻找韩小蕊,刘警官记录下来,让他们等消息。
刘警官在了解了韩大勇一家的行为之后,也理解为什么韩小蕊和韩小菁不想跟亲生父母打交道。
这事情他不能擅自做主,至少也要上报上去。
那两个远道而来的公安同志,再三确定刘芸芸不是被拐骗,而是自愿跟过来的,只能让刘芸芸写一封信,他们带回去,算是结案了。
等到韩大勇一家人从派出所里面出来,叶峰带人把他们接到了派出所。
韩大勇认识叶峰,“你是我家小蕊的对象吧?”
叶峰点了点头,“是的!我们已经结婚了,现在很幸福。”
“结婚?”韩大勇听到这话声音陡然拔高,“谁同意你们结婚了?给彩礼了吗?你们结婚我不认!”
叶峰指了指刘芸芸,“新社会恋爱自由,结婚自由!用在你家适用,难道用在我们身上就不适用了吗?”
“别说这些乱七八糟的,我们结婚跟你没有关系!你们之前做的事情,也没有资格在我和小蕊以及小菁面前指手画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