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底,距离听证会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原本早就该有结果的北区联邦法院,却因为接二连三的舆论热潮,一直迟迟未公布法院的意见。
虽说在程序上没有规定具体的公布日期,但显然拖的太久也不利于民众对法院的观感。
于是在七月底的这一天,联邦北区法院总算给出了这起诉讼案的初步预审结果。
首先对于南方贝尔要求比特公司支付796万美元赔偿的主张,北区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
因为比特公司的行为得到了国际电联联盟的许可,这并非是前者在主观意义上侵犯贝尔的专利。
其次比特公司软件的设计兼容了g.722的标准,这在行业规范上属于合理使用范畴,不应作为侵权的判断依据。
因此贝尔的赔偿的主张,北区法院经过内部讨论后决定不予立案。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这起诉讼案已经结束,相反法院将会把贝尔诉比特案拆分成三部分处理。
损害赔偿:就像上面说的,因为证据以及法律支持,此部分不予立案。
专利问题:比特公司如果继续使用基于dpc技术的改进专利,这种行为是否属于侵犯贝尔公司专利,此细节需要另外开庭审理。
标准问题:国际标准中必要专利的适用范围是否对相关非直接行业具有豁免权,国际组织的公平无歧视原则能否作为判罚依据,这些部分也需要另外立案审理。
此外北区法院鼓励南方贝尔与比特公司就专利问题私下达成和解,并倡议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商业谈判。
这就是贝尔诉比特公司案的初步预审意见,从最开始的律师函到现在的案件拆分审理。
历时两个多月,闹得沸沸扬扬的专利侵权案总算有了较为直观的结果。
贝尔的赔偿主张不出意料的被法院驳回,这一点似乎并没有让外界太过惊讶。
毕竟比特公司的行为合法合理,这完全属于贝尔的恐吓性起诉。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