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老有少,有男有女;白皮肤、黑皮肤、黄皮肤三种肤色人种皆有。
他们西装革履,名表领带,走路抬头挺胸,气质非凡,与一身廉价体恤,嬉皮笑脸的本地人形成鲜明对比。
哈莱姆区是犯罪者的天堂,每天都有无数犯罪正在发生,而比犯罪更恶劣的是种族歧视。
因为大量拉丁裔移民和偷渡者的关系,哈莱姆区大部分都是黑人,又因为其混乱的现象,外界歧视这里的所有人。
因为这里大部分都是黑人,所以他们觉得外界歧视黑人,从而歧视其他人种。
辱骂、殴打是常事。
若是外来者,不是黑人,还孤单一人或两三人,那必定遭到抢劫。
就算没钱,也会把你衣服拔下来羞辱。
但此时,面对这群从巷子里冒出来的人,却没人敢上前实行以往的惯例。
因为,他们人多。
林林总总,大约三百多号人,走在大街上,将道路都堵住了。
还因为他们穿着打扮一致,走路气势惊人。
更因为他们几百号人都拿着汤姆逊冲锋枪。
面对这样一群人,他们躲避都来不及,又怎敢上去找麻烦?
怕不是傻子吧!
欺软怕硬,寻找落单者劫掠才是他们这些混子的生存之道。
他们躲在街道两边的商店里,一边探出脑袋观察情况,一边议论纷纷。
“这群人哪来的?”
“这群人的气质与毒蛇帮、野蛮帮、枪火谈判者这些当地帮派不一样,反而向曼哈顿那边的黑手党!”
“谁知道呢,但肯定有好戏看了!”
“是啊,是啊。这么多年来,外面的帮派都想吃掉这里的势力,但从没有人成功过,就连美军也不行!”
“来了,来了,野蛮帮的人来了!”
街道另一边,也来数量相等的人员。
他们大多是黑人,一个个穿着短袖体恤,露着刺了各种纹身的精装胳膊或上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