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自闭了——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闻古之圣王,以婚姻为人民之大伦,家国之基石。男婚女嫁,所以承宗祧,继后嗣,以厚人伦,以昌社稷”
宣旨太监洋洋洒洒宣读了得有十分钟,中心思想很明确,那就是——
咱们大盛啊,因外忧内患,死了太多人,为了增加人口,提高生育率,凡大盛子民,男子十八,女子十五,皆要婚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择吉日良辰,以成大礼!
要是超了年纪还没有结婚怎么办呢?好办呀,罚钱呀!
男子十八,女子十五,还没有婚配的话,每逾一岁,罚银五两!逾两岁罚十两,逾三岁?呵,你有福了,大盛帮你!
男子二十一,女子十八还没婚配的话,由官配强制婚配!
当然啦,陈县令还是有那么一点良心,知道如今世道艰难,没有那么多钱娶媳妇,人家特别指出——
若有家贫无力娶妻者,官府当设法助之;若有挑剔不嫁者,官府当严加训诫。
此旨意中朝廷婚嫁补贴即刻生效,为婚嫁惩罚明年今日生效,各州县务必遵照执行,不得有违。
真踏马的好贴心。
还给了你一年的时间相亲。
至于这条法律会不会造就很多怨偶,各大臣商议觉得——不会。
在图温饱的年代,情情爱爱极其奢侈,能吃饱就不错了。
况且这个时代的男女,都是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岁婚嫁,这条法律真实施加了一丝压迫性罢了。
况且,古代男女,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没掀盖头前都不知道自己的对象长什么样,国情已经这样,再坏又能坏得到哪里去呢
百姓们都欣然接受,毕竟嫁人娶妻是必须的,早晚问题而已,况且现在官府有补贴,娶妻五两银子,官府补贴三两,还要什么自行车?
三两银子一两到二两给作女方做聘礼,购买婚嫁所需要的东西,自家只需要出二两来宴请宾客,然而如今这个情况,能大操大办吗?简简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