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人不是陈怡彤杀的,她也难辞其咎,起码,她会受到良知的谴责。
当然,如果她没有良知,一切以她自己的好恶为好恶,以她的规矩为规矩,那她干再伤天害理的事,也会觉得理直气壮,坦然而无所顾忌。
果然,陈怡彤沉默片刻,慢慢抬起头,俨然恢复了先前的嚣张,“你们也不用吓唬我,我也在法医学院干了这么些年了,什么专业知识我都懂。杀人是客观事实,但不等于法律事实。你们不会找到任何我杀人,或者雇凶杀人或者教唆杀人的证据,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能诬赖我,我就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夜安锦和贺斌等人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本来,他们找陈怡彤来,只是例行询问。
郑吉英作为侦破案件的主要人证突然请病假回西安老家,违规准假的陈怡彤只要说出合理的理由,比如拿出郑吉英的病历,或者郑吉英家中突发情况让她必须回家一趟,他们不会把注意力放在陈怡彤身上。
谁知,陈怡彤来了之后就情绪激动,紧张、恐惧交织产生的精神压力过重迹象明显,甚至扭曲事实避重就轻,急于置身事外。
这么反常的言行举止极有可能是因为自我保护的本能作用导致的拒供心理引发的。
同时,陈怡彤依仗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存有明显的侥幸心理。
她自以为可以掩盖自己的罪行,认为自己不仅可以作案成功,还能成功逃避法律制裁。
这种侥幸心理是很可怕的。
夜安锦之前也曾接触过因侥幸心理而不断尝试“完美犯罪”的罪犯。
其中不乏惯犯和累犯。
他们因过往的违法犯罪行为没有受到惩罚而心存侥幸,并把这种“幸运”视为成功的经验。
再次犯罪的时候,他们的侥幸心理不断强化,且盲目自信、故技重施。
最终,他们都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如果真是完美犯罪,最终怎么可能被绳之以法?
所以,只要是自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