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在心。
这些细条文都是胡三太爷为后世子孙立的。以免道业荒废,遭天雷所遣。上面对于有益和无益的都加以说明,也就是说凡是成仙的修仙的都做了系统的规范,防止这些修仙的弟子们损折道行。
此外,根据这些规矩还有另外一章,这是根据这些仙需要出马或是立庙而规范的,主要讲就怎么收香童,怎么折磨人,怎么可以要人命等等,这些都是天条允许的,没有罪过的。
法外章
共计十二条即;
1.有侵犯我等修仙之地者,可以报应。
2.有伤我身体者,可以报应。
3.有害我性命者,可以报应。
4.无辜损坏我等小庙者,可以报应。
5.凡是与我等结下任何缘分者,可以收为香童。
6.凡人身上长有邪骨者,可以收为香童。
7.凡人心善无恶迹,仙缘浓厚者,可以收为香童。
8.恶心损害我身体者,可以折磨。
9.恶心杀害我等而不知忏悔者,可以夺人生命(但要有分寸)。
10.对我等不恭敬而有恶言恶行者,可以折磨。
11.故意坏我洞府毁我堂庙杀我子孙者,恶报其人。
12.有恩与我等无论是何人者,皆应厚报其人并其子孙。
从这一章我们可以看出来,仙家也是非常的讲道理的,并不是什么人想做出马的香童就可以做的。而是要看缘分,而且有着很严格的规矩约束他们,所以告诫同修,不要扰乱他们的修行,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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